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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犯罪由哪个部门立案办理?

2021年6月24日  广州热点问答律师   http://www.chenqunwu.com/

作者:陈群武  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

一说到走私,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海关。对于走私犯罪而言,除了海关缉私部门有管辖权,地方公安机关、海警局也是可以立案侦查的。

走私犯罪是一个类罪名,以是否涉税可以划分为涉税走私犯罪和非涉税走私犯罪。涉税走私犯罪对应的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,该罪以偷逃税款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。非涉税走私犯罪包括走私武器、弹药罪,走私核材料罪,走私假币罪,走私文物罪,走私贵重金属罪,走私珍贵动物、珍贵动物制品罪,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、物品罪,走私淫秽物品罪,走私废物罪,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,走私毒品罪,走私制毒物品罪11个罪名。非涉税走私犯罪以走私数量、数额、重量或金额为定罪量刑标准。

按照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规定,海关缉私部门对关境内发生的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,即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由海关缉私部门专属管辖。海关缉私部门对于海关监管区内发生的非涉税走私案件也有管辖权。

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规定还明确,地方公安机关刑侦、经侦等部门对海关监管区外发生的非涉税走私案件享有管辖权。

按照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海警法》规定,海警局对海上发生的走私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,对海上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或者货物、物品、人员进行检查,查处海上走私违法行为。

通过上述规定可知,打击走私犯罪目前仍以海关缉私部门为主要力量,随着公安机关机构职能的调整推进,地方公安机关对非涉税类走私案件的打击职能将进一步加强。海警局作为我国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的部门,对于海关发生的走私刑事案件享有管辖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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