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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某酒业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(不起诉)

2021年11月8日  广州经办案例律师   http://www.chenqunwu.com/

广州某酒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成立,主营进口葡萄酒零售批发。该公司在通关团伙(另案处理)的协助下,制作真假两套合同,以低报价格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红酒9票共计27余瓶。

201912月11日,该公司负责人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取保候审。

团队律师介入后,从走私红酒数量入手,成功降低了偷逃税款,并认定该负责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、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。公诉机关经审理认为,该公司和该负责人的犯罪情节轻微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对该公司和该负责人不起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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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群武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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